喀什地区伽师县平安路等2条市政道路项目一标段

   2026-08-25 0
核心提示:喀什地区伽师县平安路等2条市政道路项目一标段( 65310026080500497002)一、招标条件本 喀什地区伽师县平安路等2条市政道路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0026080500497002)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

喀什地区伽师县平安路等2条市政道路项目一标段

 

 

( 65310026080500497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伽师县平安路等2条市政道路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0026080500497002)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招标人为伽师县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

2.项目规模: 改造道路3.51公里,红线宽度40米;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0026080500497002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伽师县平安路等2条市政道路项目一标段

招标范围: 改造道路1.87公里,红线宽度40米;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08月11日-2026年08月10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发包方之间履行施工合同所发生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评标时不得以查询截图中无“败诉”等字眼及其他非正当理由,恶意否决投标);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项目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网站完整截图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放入的作废标处理(注:信誉要求仅限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网站查询截图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②施工管理机构组成表中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 号)执行,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投标人须提供所报班组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子必须是本公司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新入职不足6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③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根据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预防和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报酬权益。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开具联系方式: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阳 0998-2671025,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单位名称: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祖力胡马尔·吾拉木,联系电话:0998-6737069,地址:伽师县迎宾路25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一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1日到 2026年09月08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xj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xj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伽师县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机构:伽师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石跃均联 系 人:高志军、陈亚男、李小英、杨芳联 系 人:伽师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15809041705电 话:18094967523电 话:0998-6735308

 

2026年08月1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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